【本文来自《如果认为公共场所需要禁烟,那么香水、体臭者都应该禁止在公共场所出现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楼主这是试图通过扩大类比和竖靶自打来强行确立自己的主张,自以为挺聪明,但干得很不漂亮。
你举的这几个例子:“味道浓郁的食品和饮料”本来就是在一些场所如地铁、影院、图书馆内禁止的。“香水”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,只在近身50cm范围内闻得到,不会影响他人健康,且往往带来的是愉悦而非反感。“体臭”的影响范围和“香水”类似,且当事人出于社交需求,往往会采取主动的抑制或掩盖措施。
以下是二手烟和上述几项的本质区别:
二手烟雾中含有极高浓度的PM2.5。在有人吸烟的室内环境下,PM2.5的浓度会在几分钟内迅速飙升至数百甚至数千微克/立方米(世卫组织建议的安全标准为年均5微克/立方米,日均15微克/立方米)。二手烟是室内PM2.5超标的最主要来源。二手烟中的PM2.5不仅粒径小,还附着着尼古丁、焦油、重金属(如镉、铅)以及数十种致癌物,因此它的毒性远高于普通雾霾中的PM2.5。烟雾颗粒可以长期附着在家具、织物的表面,造成持续污染。
同时,由于吸烟是一种需要多次深吸气和长呼气的行为,它造成的污染气体绝对量和扩散性都远超上述几个例子。
所以如果“吸烟”要求得到和上述几项同样的待遇,那么吸烟者应该做到:
1、一支烟最多只能吸三口,就要掐灭。
2、对呼出的烟雾进行消毒处理,使其毒性降至普通香水或者体臭标准,才能予以排放。
3、将烟雾气味的可感知范围控制在近身50cm内,如果没有相应手段,请自带罩子或抽气机。
4、在一切公共场所,自觉照顾他人感受,自觉远离可能被二手烟影响到的人。如果缺乏保持距离的条件,原则上必须征求他人同意后才可吸烟。
如果做不到以上标准,请坦坦荡荡接受他人的斥责和白眼,不要觉得委屈。